教职工的收入证明以计财处网站查询到的金额为依据,申请出具收入证明的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至人事处劳工科办理:
1、申请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所在单位证明;
2、申请人自行登录计财处网站查询并打印需要的年份内的收入查询结果;
3、因各银行收入证明格式不相一致或其他用途的特殊格式要求,请申请人自行携带未填写的收入证明纸质模版或电子版发送至rsc5@fzu.edu.cn;
4、办理各类签证所需的收入证明,请根据需要事先拟好中、英文格式的电子模版,经劳工科审核中文件后自行请有翻译资格的机构确认英文翻译,人事处方予以打印盖章;
5、收入证明内容原则上只涉及教职工基本信息,收入情况,与此无关的内容确需载入,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