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⒉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从管理,遵章守纪,服务热情,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
⒊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⒋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取得C1及以上等级驾驶证并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持有A等级驾驶证优先;
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⒍无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⒎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
⒏无犯罪记录。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须于2023年11月30日24:00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fzdxcyf@fzu.edu.cn,申请材料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驾驶员+姓名”。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申请材料包括:
(1)《福州大学招聘编制外驾驶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及原件扫描件(详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写、打印、粘贴照片,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
(2)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需正反面扫描);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电子版;
(5)驾驶证扫描件;
(6)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7)报名“基本条件”中第5、6、7三项规定情形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模版详见附件2,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
三、考核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2.考核程序和时间、考核确认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1.拟聘人员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一寸照片(1张),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体检。
2.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3.公示、政审、体检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可以转至用人单位。
五、待遇与其他要求
1.待遇参照《福州大学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应聘者考核与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3.本次招聘岗位为编制外合同用工人员,聘期一般为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
4.报考人员参加考核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5.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6.联系人:陈老师、占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5282。
附件:1.福州大学招聘编制外驾驶员报名登记表
2.承诺书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