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因事业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管理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高校需相当层次)博士毕业研究生(含往届毕业生),2022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5.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材料提交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1114971312@qq.com,申请材料及邮件主题命名为“博士+应聘管理岗位+姓名”。申请材料包括:
1.《福州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获奖证明及其他相关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申请人,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备份。
三、招聘程序及福利待遇
1.此次为长期招聘岗位,招满即止。
2.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时请带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应聘人员在发送材料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考核通知,可视为未通过筛选,恕不接受来访。
4.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并给予安家补贴25万元。
四、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邮编:350108)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占老师0591-22865282
附件:福州大学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