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因团队建设与事业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管理人员(化学学院科研秘书)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高校需相当层次)博士毕业研究生(含往届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前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3.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4.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5.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之后出生);
6.所需专业为“化学类”。
二、材料提交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6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发送至邮箱1114971312@qq.com,主题请注明“化学学院科研秘书+姓名”。申请材料包括:
1.《福州大学化学学院招聘科研秘书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获奖证明及其他相关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申请人,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备份。
三、招聘程序
1.通过初选者将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请带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若在2022年6月15日前未收到面试通知,可视为未通过初选,恕不接受来访。
3.录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四、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邮编:350108)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591-22865284,陆老师0591-22866233
附件:福州大学化学学院招聘科研秘书报名登记表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