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编制外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的启事
鉴于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一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品行端正,工作踏实,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 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能胜任岗位工作,能适应经常加班;
5.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服务意识,对创新创业工作感兴趣;
6.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7.年龄35周岁以下,男性;
8. 省属一本院校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二、工作岗位职责
1.负责国家大学科技园阳光众创空间日常管理工作;
2.做好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入孵学生创业团队的指导与服务;
3.做好创新创业工作宣传与报道;
4.协助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25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提交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应聘者须于2017年6月25日16:00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将上述的《报名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发至cyfzu@qq.com邮箱。
四、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五、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与福州大学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2.岗位待遇:每月工资2700—3700元(基本工资2200元+由学生处依据工作业绩发绩效工资500-1500元)。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邮编:350116
联系人:齐老师 电话:0591-22866523
八、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请至下载专区下载《福州大学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