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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招聘具有博士学位实验(实践)教学辅助人员启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0-10-13浏览次数:

 

福州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为优化人才队伍,现面向社会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实验(实践)教学辅助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高校需相当层次)博士毕业研究生(含往届毕业生),入职前须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身心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报名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13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

专业要求

联系方式

投递简历邮箱

招聘人数

备注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通信信息类、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机械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仪器仪表类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91-22866272

jxxyzz@fzu.edu.cn

2

三、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请将申请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教辅人员+招聘单位+姓名”。申请材料包括:

1.《福州大学招聘实验人员报名登记表》(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word文档);

2.个人简历;

3.获奖证明及其他相关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签署相关承诺书并提交扫描件;

5.已参加工作的申请人,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应聘阶段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保留备份。

四、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由申请者本人自行准备《福州大学招聘实验人员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获奖证明及其他相关经历的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

3.组织考核:根据申请人资格审核情况,招聘单位参照教学科研岗位新进人员考核办法组织考核(含心理测试)。

4.公示录用: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岗位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对拟聘人选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且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备注: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招聘方案发布之日(1013日)起15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招满即止。

五、福利待遇及管理

1.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省内博士按照学校人才引进办法给予安家补贴(25万元),省(境)外博士除了享受上述待遇外,若符合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人才身份认定后,可享受福建省现行引进人才待遇,即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发5年)及住房补助(博士14万元,分5年发放)等待遇

2.入职后确认为实验师(中级);

3.服务期不少于6年。

六、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350116

电话:0591-22866272

联系人:陈老师

七、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5583

附件:

1.《福州大学招聘实验(实践)教学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承诺书

福州大学人事处

2020年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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