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函《关于推荐福建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的通知》(闽食药监餐饮函〔2014〕67号),现面向全省遴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库入库专家。各单位推荐人选经有关主管部门遴选后,入选专家库参与我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现就我校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通知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人选类别、名额
按闽食药监餐饮函〔2014〕67号的要求,我校推荐人选限定为食品检验检测专业3人。请涉及上述专业的学院(单位)注意,如申报人数超过3人,请先期进行院内遴选后再报校人事处。
二、推荐人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具有相应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精通相关业务,在其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
(三)熟悉有关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了解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的发展方向,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认真负责;
(五)身体健康,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参与并能承担和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所委托的工作。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2、申请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从事专业” 栏限填“食品检验检测”;“所在单位意见”栏由学院(单位)领导出具意见、签字,加盖公章;“推荐单位意见”栏留空;“专家本人签字”栏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
3、《推荐表》中填写的拟推荐人选主要业绩、奖惩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推荐流程
请相关学院(单位)在个人自愿申请基础上,按照专家库人选条件的要求,推荐规定数额人选上报校人事处,校人事处审核后推荐有关主管部门参加遴选。
请于3月12日前将本单位拟推荐人选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粘贴好照片),相关申请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上报人事处师资科。《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请发送至:rscgx@fzu.edu.cn。
联系电话:22865283。
附件: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家推荐表》
人事处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