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遴选通知》(留金选[2019]103号)精神,我校将开展2019年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19年全国计划选派90人,选派类别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二、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规定执行。
三、选派专业领域
请申请人选根据《2019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见附件1),结合自身研究优势,提出拟承担选题。
四、人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较高的调查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外语水平,能从国际比较的视角认识、把握国内外教育发展过程和热点问题。
(三)被推荐人选应为我校正式在编教职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供具体的研究计划书。被推荐人选为管理人员的,其研究计划须与本人工作的领域一致;为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当有与研究计划相关的学术论文发表。
(四)熟悉教育政策的专家学者,所撰写的政策咨询报告曾被教育部采用者优先推荐。有关教育问题的研究人员优先考虑。
(五)已获得正式或意向性邀请信。留学单位由个人自行联系。
(六)符合我校出国(境)留学人员其他有关管理规定。
五、选拔办法
(一)6月6日-14日,个人申请: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6月15日-20日,单位推荐:各单位对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申报条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及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按需择优推荐,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三)6月21日-7月5日,人事处师资科对各单位推荐的申请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并对符合申请资格人选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审批,确定为推荐人选。
(四)7月15日-19日,学校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登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应明确留学开始时间不早于2019年9月1日,且不晚于2020年3月31日。未按规定期限派出的,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请有意申请者提前做好准备,确保能按规定派出,以免浪费公派名额。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各位有意申报的教师申请前务必与拟访学研修单位进行联系,确认获得对方邀请函并能被顺利接收后再行申报,以免因日后无法变更留学国别、单位影响正常派出手续办理。
(三)请各位有意申报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教师于申报前务必与所在学院(单位)协商确认好工作安排,确保能在规定的资格期限内按期派出。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需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专栏查询具体项目管理办法及派出前后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办理派出手续。
(五)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此次申报工作,并于6月20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申请材料扫描件电子版请发送至rscwhs@fzu.edu.cn。
联系人:吴红珊、王彩定;联系电话:22865283
附件(请点击下载):
1.2019年度国外教育调研重点选题清单
2.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3.《福州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留学管理规定》
4.福州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5.国外教育调研访问学者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
6.出国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