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闽人函[2007]226号文,2007年度闽港人才合作研究项目经费资助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
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资助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08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人事处师资科,《福建省闽港人才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可从校人事处下载专区下载。具体有关事项见附件。
联系电话:22865283
附:闽人办[2007]226号文
校人事处
二〇〇八年一月三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闽港人才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闽港人才交流与合作,拓展人才培养和智力交流渠道,加强我省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落实闽港合作八大平台和闽港合作的通知》(闽政办[2004]174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闽港人才合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闽人发[2005]1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度闽港人才合作项目经费资助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需要出发,围绕《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的实施,坚持“项目带动、品牌带动、双向互动、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组织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申报数量、重点
各设区市、省直单位限报1个项目,项目申报要好中选优,确保质量。2006年度已资助项目原则上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重点为:
(一)我省电子信息、机械、石化、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及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急需的合作项目;
(二)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相关的合作项目;
(三)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紧密相关的合作项目;
(四)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对接的合作项目。
三、申报时间及办法
各设区市、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闽港人才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资助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08年1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我厅流动调配处:
(一)申请资助的函(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划拨经费所用户名、帐号、开户银行);
(二)填写并签章的《福建省闽港人才合作项目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福建人事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网址:http://www.fjrs.gov.cn/);
(三)合作项目的有关材料(包括合作协议书或意向书、相关证明材料等)。
联系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省政府大院内,省人事厅流动调配处;联系人:黄信有、郑洪;
联系电话: 0591-87846639、87833713;邮箱:fujiantiaope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