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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2-09-03浏览次数:

 

                               福大人〔201267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争当师德楷模,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建功立业,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通知转发与你们,请各你们结合实际,围绕“忠诚履职,爱生乐教”的主题,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把这项工作开展得扎实而富有成效,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工作更上新台阶。

 

附件: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闽教人〔2012〕83号)

 

 

                                          福  州  大  学

                                          2012年9月3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闽教人〔2012〕83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争当师德楷模,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建功立业,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和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忠诚履职,爱生乐教

二、活动时间

2012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活动。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教师政治学习、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等,组织广大教师通过研读专著、集中研讨、学习反思等,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各级领导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职业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职业道德观念,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省教育厅将在福建教育信息网开辟师德师风教育月专题网页,提供师德师风专题学习资料。

(二)开展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宣讲活动。教师节前夕,省委、省政府将隆重召开“福建省第三届杰出人民教师表彰暨教师节庆祝大会”。各地、各学校也要结合庆祝第28个教师节活动,表彰先进教师,树立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等模范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组建模范教师先进事迹报告团,广泛开展宣讲活动,弘扬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学习模范教师,学习身边先进典型,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生,自觉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三)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大讨论活动。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及和谐校园建设等工作,通过师德论坛、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围绕新时期师德建设的新要求、增强师德修养、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教师从教的职业道德底线、师德师风建设有效性等问题,广泛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大讨论活动。要通过大讨论,进一步增强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引导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在福建教育信息网,组织专家与网友在线交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网上大讨论活动。

(四)广泛开展爱生助学活动。各地、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开展创先争优“三访三创”活动,把师德师风教育月作为“爱生月”、“家访月”,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和教师深入社区、深入家庭、深入学生宿舍,广泛开展师生谈心、家校联系和对口帮扶活动。要重点加强与留守儿童的思想交流和心理指导,关爱留守儿童;做好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正和转化工作,关爱问题学生;通过奖贷助勤等多种方式解决学生生活困难问题,关爱经济困难学生;加强学习指导和学业辅导增强学生学习信心,关爱学习困难学生。今年底,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征集用师爱感化、教育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典型案例,在全省宣传一批敬业爱生的先进典型。

(五)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各地、各学校要把培养教师适应现代教育所必需的业务素质和能力,作为师德师风教育月的重要主题,引导广大教师以提升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要以“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为基本出发点,促进广大教师熟练掌握教学技能、提升教育教学能力。要通过精品课程建设、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和教学技能竞赛等,激发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热情,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11月,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将联合开展福建省第二届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全面检验各地中小学教师岗位大练兵活动的成果。

(六)开展“师德师风八查八看”活动。各地、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查职业认识,重点看是否热爱教育事业,有无违背教育方针政策,只教书不育人的言行。二查工作态度,重点看是否用心投入教育教学,有无敷衍塞责现象。三查师生情感,重点看能否理解、尊重、信任和关爱每一位学生,有无体罚、歧视和侮辱学生行为。四查工作纪律,重点看是否自由散漫,有无马虎从教误人子弟问题。五查廉洁从教,重点看有无刁难家长、索要财物、乱收费用、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六查师表形象,重点看是否举止文明、仪表端庄,有无赌博、酗酒、行为不检点等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七查治学态度,重点看是否严谨治学,有无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的不端行为。八查工作效果,重点看教育教学质量是否提升,能否做到学生信服、家长信任、学校和社会满意。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具体行动,也是我省教育系统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措施。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制订“师德师风教育月”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任务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把这项工作开展得扎实而富有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师德建设氛围,认真组织动员,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要利用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师德建设的成果,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模范事迹,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将在福建教育信息网设立活动专栏,及时总结交流各地、学校开展师德建设活动的情况。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同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结合起来,通过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来体现“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的成果。要加强对各地、学校开展活动情况的督导和检查,推进“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不断深入,推动我省师德建设上新台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应有贡献。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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