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人〔2012〕30号
关于做好闽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
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有关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高〔2004〕111号)和《闽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学校要对聘期届满的闽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进行考核评估,现将考核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闽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聘期届满考核工作由聘任单位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校人事处,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下一轮聘任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考核对象
截止2012年4月30日,聘期届满的闽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具体名单附后)。
三、考核程序
1、考核对象对照《聘任协议》或《聘用合同》填写《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期满考核表》或《闽江学者讲座教授期满考核表》,提交聘任单位学术委员会。
2、聘任单位学术委员会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听取考核对象介绍其聘期内履职情况、取得的创新性成果及学校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等,并对其工作进行考评(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岗位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到岗工作时间及工作绩效、研究工作是否有突破性进展以及在教学、学科建设、团队建设等方面的贡献等相关内容),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最终考核等级并对下一轮聘任提出建议。
四、时间安排
请相关学院及时与考核对象联系,做好考评工作,并在2012年5月底前将《考核表》(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交人事处师资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5283,Email:rsc12@fzu.edu.cn
附件见人事处下载专区;
1、《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期满考核表》
2、《闽江学者讲座教授期满考核表》
3、闽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期满考核人员名单
福 州 大 学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 闽江学者△ 考核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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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5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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