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委员会关于征求食品安全专家库组成人员调整意见函》(闽食安办函【2015】13号)文件精神,我校拟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推荐省食品安全专家库专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各单位做好推荐工作。
一、 专家及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
根据我省食品安全状况,提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发展的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对对全省重大、疑难和有争议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提供咨询和专家意见;参与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省食品安全评估工作;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监管人员的培训。
二、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胜任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职责;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正高级专业职称,身体健康;
(三)承担省级以上食品安全检测、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应用等科研相关项目的主要负责人;
(四)在全国食品安全领域专业协会或专业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委员等职位的专家。在全省食品安全领域专业协会或专业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的专家;
(五)《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专业专家。
注:第一、二条为必备条件;第三、四、五条为可选条件,具备其中一条者优先选择。
三、推荐流程
请相关学院(单位)在个人自愿申请基础上,按照申报条件的要求,于在2015年6月12日前将书面推荐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同时电子版发至rscwhs@fzu.edu.cn。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
(一)《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库推荐表》(见附件,限2页,双面打印,粘贴1寸近照)一式2份
(二)《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证明材料一式1份(申报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装订成册,制作封面、目录、页码,骑缝加盖公章)
联系人:吴红珊 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5年5月28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
1.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库推荐表》
2.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