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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候选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6-27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组委会《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3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推选范围和条件,按照推选流程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做为我校201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候选人向福建省教育厅推荐。

一、推荐名额

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共评选出10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可向教育部推荐2候选人。省教育厅限各设区市(省属高校)可向其推荐1候选人参加全省2名全国候选人的评选。

 

二、推荐条件

在教育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要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为衡量标准,以事迹为基础,重点是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详见教育部通知“附件”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准备材料,材料准备缺失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接收。

此次推荐,时间紧迫,教育厅要求各校530日前报送材料,如有合适人选,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务必于529日下午5点前将教育部通知“附件”要求的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电子照片发送至rscgx@fz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郭翔   联系电话:22865283(传真)

 

附件: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

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4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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