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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校长办公会会议(2014年·第14次)的精神,经研究,决定选拔部分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全日制非定向生)留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本校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留校工作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博士生曾获得校博士创新基金并结题验收成绩优秀,或博士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且在本学院排名第一;同时博士学位论文送审至少2/3优秀,答辩优秀者;
2.工作基础扎实,在本研究领域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论文水平基本达到本学科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要求;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
4.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品德优秀,有良好的合作意识,适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同期应聘人员中表现优秀,获得国家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或宝钢特等奖学金的优先考虑;
5.博士生所学专业为我校急需补充优秀教学科研人员而从校外“985”工程、“211”工程名校和境外高水平大学,以及中科院系统引进困难的急需紧缺专业。?xml:namespace>
二、选拔指标
每年遴选不多于10人(约为当年新进教学科研人员总数的10%)。遴选后,所在学院需为留校的博士毕业生联系到一年以上赴海外高水平大学的博士后研修机会,并在一年内派出。
三、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导师提出推荐意见。
2.所在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专题研究博士生留校工作(答辩、试讲),提出聘用意见。
3.研究生院、人事处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生进行初审。
4.学校召开人才评价工作小组会议,择优推荐。
5.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福 州 大 学
2014年12月30日